站内搜索:
    • 公司:
    • 杭州卓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
    • 蔡经理
    • 手机:
    • 13656678880
    • 电话:
    • 0571-87156553
    • 地址:
    • 杭州钱塘区新加坡科技园5幢LEO单元一楼
本站共被浏览过 2619955 次
用户名:
密    码:
产品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杭州滨江区甲级资质消防设计出图,确保优质

2024-04-24 03:00:02 65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我们在消防领域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多年的业务发展积累了丰厚的人脉资源,精通办理消防手续各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且与消防部门及各大厦物业建立了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能快速帮您解决消防报批、消防验收、消防开业前检查、消防施工等繁琐疑难问题,提供设计报审、施工、验收一条龙服务。

我们始终遵循着“诚信为本、科学管理、质量为上”的原则,牢记“做合格工程”的质量目标,在设计施工的全部过程中,严格遵循“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坚持为上”的方针,持续不断的改进工作绩效,以品质工程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消防审批消防盖章的流程和资料

1.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装修施工图、电气图、消*、电和排烟图及装修改造方案。

2.(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装修改造所在层的原始平面图标出装修部位,所有装修水电施工图对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蓝图纸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加盖本年度报审*章。

3.报施工现场时,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根据《消防法》要求:消防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的工程公司或者设计公司来完成,而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建设[1991]504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3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2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较强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单位承担3项以上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大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4、管理和装备水平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较高应用水平。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2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1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较强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单位承担3项以上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大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

4、管理和装备水平

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一般应用水平。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持有甲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工程项目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

(二)持有乙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和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厂房、库房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被浏览过 2619955 次    版权所有:杭州卓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ID:35033899) 技术支持:杨敏

6

回到顶部